期刊导读

诗经小雅鹤鸣中概念隐喻的特点

一、前言

自认知语言学诞生以来,概念隐喻已经被众多学者广泛接受,并且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研究和探讨。概念隐喻不再停留在词汇和修辞的层面,而是揭示出人类语言和思维的密切联系,让人类语言的产生和运用有据可寻,有理可说[1]。Lakoff 和 Johnson[2]对人类语言中无处不在的概念隐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释,把语言学者对隐喻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,他们认为:“隐喻渗透于每天的生活之中,不但渗透于语言中,也存在于思维和活动中”。概念隐喻普遍存在于人类思维概念系统之中,通过从源域(source domain) 到目标域(target domain) 之间的映射实现语言意思的表达,人类思维将经历的事件概念化之后,透过语言表达出来,而这用语言表达的方式则就是通过隐喻来实现的。Lakoff 和 Johnson[2]用“争论是战争” (ARGUMENT IS WAR) 这一概念隐喻详细阐述了思维与语言之间的密切关系:人与人之间的争论有输有赢,与你进行争论的人即对方,可被视作对手甚至敌人,在争论过程中你试图攻破对方观点,从而捍卫自身观点。以上列举特点都与战争中我方和敌方之间的争斗对抗相似,因此在思维将争论事件进行概念化的过程中,基于两种事件的相似性,战争的特点被运用其中,用战争(源域)映射争论(目标域), 使语言表达的效果准确直接易懂,这就是概念隐喻发挥的作用。

王寅[3]对概念隐喻的特点作了总结和归纳。他认为隐喻主要有跨学科性与普遍性,体验性与无意识性,转换性与辩证性等十个方面的特点,并使用了大量的语料例证来进一步解释和说明这些特点。通过其中所举例证来看,隐喻特点在各种文体中有充分体现,其中也包括我国的古典文学作品。

《诗经》是中国古代文学中的第一部诗歌总集,从先秦时期流传至今,通过305首诗来传达思想,抒发情感。这些诗歌的语言使用是很值得研究的[4]。甚至可以说,透过文字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思维活动。《诗经》的艺术表现形式可归纳为三种:赋、比、兴[5]。宋人朱熹[6]在其《诗集传》中有云:赋者,敷也,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。比者,以彼物比此物也。兴者,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。李山[7]结合《诗经》中的不同诗篇对这三种艺术表现形式做出了详细到位的解释。赋即陈述,铺陈的手法;比就是打比喻;兴则是为诗歌营造氛围的艺术手法。王寅[3]也认为“比”主要包括当今所说的明喻和隐喻,“兴”更属于篇章层次上的隐喻,可见“比”和“兴”都涉及到语义或概念的跨域使用,与认知语言学的概念隐喻大致相当。本文将着重讨论“比”这种艺术表现形式,而在《诗经》中把“比”用到极致的最具代表的一首诗歌就是《小雅·鹤鸣》,整首诗都采用了“比”的表现形式:

鹤鸣于九阜,声闻于野。鱼潜在渊,或在于渚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萚。他山之石,可以为错。

鹤鸣于九阜,声闻于天。鱼在于渚,或潜在渊。乐彼之园,爰有树檀,其下维毂。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

这首诗以前后格局相似的形式呈现,共两章,一共出现了四次“比”的表现形式,全篇没有采用直接说明的方式却比直接说明更生动形象,这就是“比”这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魅力所在;而在这四层“比”的表现手法下可以清楚的看到作者的思维活动,换句话说从作者的文字,读者可以看到概念隐喻的巧妙使用,正是因为概念隐喻的存在,这首诗才能准确的传达出作者的真实意境。

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,诗歌语言的表达实际上就是概念隐喻的体现。《小雅·鹤鸣》全诗采用“比”的手法,实际就是用隐喻来阐述一定的哲理。刘国泰[8]曾用大篇的理据来证明《鹤鸣》是一首哲理诗,而非一首山水园林诗,文章从结构层次证明了《鹤鸣》可以被看作是哲理诗的理据,从诗句的语言入手分析了整首诗的哲理性,每一个层次的“比”都使用了隐喻:第一,二,四层中的“鹤”,“鱼”与“山石”都直接映射“贤达之士”,第三层中的“树檀”和 “萚(毂)”分别映射“贤达之士”和“品行低劣之人”,整首诗的语言就是概念隐喻最好证明。在《鹤鸣》中隐喻的使用让诗歌呈现出一种朦胧的哲理性,它不仅是一种词汇现象,更是一种话语策略[9],作者把意图表达的思想隐藏在字面以下,读者在阅读诗歌的文字时需要深度挖掘言下之意,全诗从头到尾通过对自然的描写,映射出作者的所指,即思维活动,潜在地向读者灌输了作者想要表达的道理和意图,充满了哲理意味。《鹤鸣》这首诗将“比”用到了极致,概念隐喻渗透在整个诗篇之中。笔者在下文详细讨论该诗所体现的概念隐喻的普遍性、体验性、创造性和辩证性等四个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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